一、为维护移动梦网业务市场秩序、提高移动梦网业务质量、促进移动梦网 业务发展,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合作双方在合作各环节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中国移动与SP 进行合作的指导和必须共同遵守的合作规则,是中国移动与SP 进行合作的合同 的默认条款。本办法正式颁布之日起,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自动废止。如与此前 相关办法或管理规定有所冲突,以本办法为准。各省移动公司应严格依照本办法 制定地方性相关梦网管理实施细则。
三、本办法分为总则、分册两部分。各业务分册包括《短信业务分册》、《彩 信业务分册》、《语音杂志业务分册》、《手机上网业务分册》、《彩铃业务分册》(另 行发文)等,专项管理分册包括《创新业务管理分册》。随着移动梦网业务网络 平台或业务种类的增多,中国移动将根据情况补充新的业务分册和管理分册。
合作原则: 中国移动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SP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就共同推进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移动数据增值业务进行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