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手机
律师提醒:当心手机“以旧换新”陷阱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葛先生买了一部手机,一个星期之内出现问题。销售商给葛先生换了,葛先生欣喜了不到10分钟,却发现手机是二手的。昨天下午,汪顺生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手机三包规定,销售商的做法可能不会受到制裁。

   最新颁布的手机三包规定第9条中明确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 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第10条明确规定: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汪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在以上两条规定中,没有明确说明更换的手机必须是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部分商家就乘着这个文字上的空子,耍起了“以旧换新”的把戏。部分经销商乘机给消费者换旧的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葛先生就经历了这样的遭遇。

   汪律师说:“经销商这是钻了规定的空子。其实规定的原意是要经销商为消费者换一个新手机。类似这种情况,只能依靠经销商个人的诚信来规避了。最好以后消费者在接受经销商新换的手机时,要求经销商提供一份手机未经使用的证明,这样可以避免许多麻烦。”(记者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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