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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梦网业务计费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移动梦网业务质量,集团公司对移动梦网实施办法做了部分修订。现将涉及计费与结算的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移动梦网短信业务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

取消半包月话单
实施办法中规定:若用户半月内取消包月业务, ISMG会输出半包月话单,即SMC/SMC-F。但业务调查结果显示:半包月话单不仅给SP开展业务带来了较大不便,同时也大大加重了计费结算系统的复杂度。因此,Monternet短信业务取消半包月话单。SP和计费系统不必单独处理用户在半月内取消包月业务的情况。

包月类业务
1) 包月周期
包月周期与中国移动GSM结算周期相同,即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用户订制包月业务的首月,可能会出现不满一个月的情况(如用户在15日订制包月业务),由SP负责向用户提示“计费周期”,或者采用其他计费方式(如按条)。中国移动不考虑跨结算周期的包月问题。

2)包月月话单
为了方便计费与结算,每月15日至20日由SP向计费用户的归属ISMG发送用户包月费用的控制信息,由ISMG为每一用户输出一条包月月话单,沿用原SMC/SMC-F格式。因此,对于包月类业务ISMG会输出SMT/SMT-F和包月月话单。包月月话单用于计费和结算,随下行短消息产生的SMT/SMT-F包月类话单将用于统计和查询、结算通信费。包月业务产生的计费话单SMT、SMT-F、SMC、SMC-F,分别由话单记录中的“短消息话单类型”和“计费类别”两个字段来标识。SMT、SMT-F、SMC、SMC-F的“短消息话单类型”分别为“01”、“11”、“02”、“12”,包月业务产生的所有话单记录的“计费类别”均为“03”。
:目前SMC/SMC-F的功能为包月月话单,没有半包月话单的功能。

3)包月用户资料
包月用户的资料由SP来维护,各省计费业务中心不需维护包月用户资料。如果包月用户在某月内未发生任何业务,中国移动只根据接收到的包月月话单来决定对该用户收费与否。

封顶类
计费周期与中国移动GSM结算周期相同。
为减少欠费、满足实时帐务的需求,各SP制定封顶价格应该是按条计费的整数倍,避免出现如下情况:每条短信的信息费为3元/条,其封顶价格为10元。合理的方式为:每条短信的信息费为2元/条,其封顶价格为10元,在用户成功接收的短信达到封顶限额后的第一条短信开始按封顶方式计费,即用户已经成功接收了5条短信,则第6条开始按封顶方式进行计费。各SP应严格按此方式执行,否则会影响中国移动的实时收费,同时也会引起用户的投诉,给中国移动、SP引来不必要的纠纷。

结算点为业务接入点
Monternet短信业务具有“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结算点为业务接入点。
注意:以OVERLAY方式接入的业务由业务接入点所在省公司完成与SP的结算。